近日,湖北省委副书记、省长、总林长王忠林签署第1号总林长令——《加快推进落实林长制做好当前重点工作的命令》,要求加快建立健全林长制组织体系,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持续推进森林资源培育修复,推进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湖北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奠定基础。
总林长令要求,要建立健全林长制组织体系。迅速制定市、县两级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2021年底前建立市、县、乡、村林长制。各级林长要定期巡查责任区域森林资源,研究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任务,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维护森林生态安全,探索实现森林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助力生态富民和乡村振兴。省林长制办公室要科学制定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安排下达全省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加强督办考核,重大情况及时向省总林长、省副总林长报告。市县林长制办公室要强化组织落实,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推动林长制有序高效运行。省林长制各联系单位负责督导联系市(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总林长令要求,要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高质量做好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工作,全面准确摸清林业资源底数,及时掌握变化情况,建立台账,上图管理,实现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有效对接。科学谋划、扎实推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防火基础体系建设。坚持“预防为主”,推广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提高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水平。强化县、乡、村护林员队伍建设,强化一线日常巡查和火源管控,切实做到预防在现场、处置在早期,有效降低森林火灾风险。实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确保疫情得到有效遏制。依法加强林地、林木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严厉打击涉林违法行为。
总林长令要求,持续推进森林资源培育修复。开展国土绿化攻坚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到202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2.5%。深入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增加森林蓄积,完善森林功能,提升森林碳汇能力。抓好重点生态区域保护修复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高质量建设长江、汉江、清江森林生态廊道,加快推进森林城市、森林城镇和森林乡村建设,到2030年,初步建成“武汉城市圈”“襄十随神”“宜荆荆恩”森林城市群。
总林长令要求,要推进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发展经济林、木本油料、林下经济、森林旅游康养等林特产业,建设林业产业示范基地,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构建“生态美、产业优、机制活、百姓富”的林业产业发展新格局。深化林业改革,推动森林资源有序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搭建林业投融资和担保平台,发展林权贷款、森林保险、生态碳汇,实现生态富民和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