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网2月28日讯 根据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的通知》,《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修订调研论证项目列入省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
《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开创了我国依法保护天然林的先河。1998年9月1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四川在全国率先开展天然林保护试点工作。1999年1月29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2009年3月27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正。《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对四川省依法全面保护天然林资源,防止水土流失,改善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我国乃至世界极其珍贵的大熊猫及其栖息地,筑牢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本次启动《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修订,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首次修订,是四川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体现,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落地落实的重大举措,是推进天然林保护修复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杨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