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林业局制定出台了《重庆市风景名胜区和自然公园保护与利用工作导则(试行)》。
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导则》鼓励科学合理利用风景名胜区和自然公园,同时明确了可开展的项目、可合理利用的空间及支持方式。《导则》的出台,是重庆市林业局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为基层办实事的新举措。
重庆市现有数量众多、类型丰富、功能多样的风景名胜区和各类自然公园,总面积83.76万公顷(含交叉重叠区域),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0.17%。风景名胜区和自然公园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保存自然遗产、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维护长江上游生态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