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动态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参加全国学习新修订《森林法》电视电话会议

2020-06-29   来源: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字体:  打印本页

分享到: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6月29日讯  6月23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召开组织学习新修订《森林法》电视电话会议,省林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代旭,省林草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近100人在成都分会场参加会议,全省21个市(州)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在属地设立分会场,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国家林草局副局长张永利出席会议,并邀请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法案室王观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施春风就森林法的修改历程、主要原则和基本内容等进行讲解。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森林法于2019年12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各级林草部门要准确理解新修订森林法的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学好用好新修订的森林法。将新修订森林法的普法宣传列为今年和下一个五年普法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和有力措施,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切实履行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法定职责,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森林法。加快推进森林法实施条例等配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工作,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制度体系。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尽快推动新修订森林法贯彻落实到位。

  会议强调,各地要紧紧抓住当前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有利时机,从立法、执法、机制等方面加强和改善林草法治工作,为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姜建军)


【纠错】
无障碍
搜 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