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色时报6月10日报道(记者 孙鹏 马雨晶) 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意见,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与保障。以最严法治观,依法惩处污染环境、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行为,筑牢黄河流域生态屏障。
意见提出,全面落实预防优先、注重修复理念,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统筹适用刑事、民事、行政法律责任,促进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格落实责任,加强黄河生态系统整体保护。鼓励支持生产要素向防沙治沙等生态环境保护方向聚集,促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妥善审理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提升黄河上游水源涵养能力,促进中游水土保持和污染防治,加强下游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提高生物多样性。
依法支持有关部门对黄河上游水源地及涵养湿地管理,落实生态移民搬迁、退耕还林还草、鼠虫害防治等草原生态环境治理,恢复河道及湿地功能。坚持保护优先、注重修复司法理念,守住生态保护红线,促进生态环境修复和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审计监督及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生态环境及时有效修复。加强对三江源、祁连山、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黄土高原、河口三角洲湿地等区域生态环境治理的司法保障,创造良好生态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