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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大到浙江省林业局开展野生动物“一决定一法”执法检查和野生动物保护立法相关工作调研

2020-06-22   来源:浙江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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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6月22日讯  6月10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主任委员林健东,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法制委副主任、法工委主任任亦秋一行专程到浙江省林业局开展野生动物“一决定一法”执法检查和野生动物保护立法相关工作调研。浙江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胡侠,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章明出席调研座谈会。

  胡侠首先对浙江省人大一直以来对林业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表示感谢,下一步将根据浙江省人大的要求,继续重视和加强野生动物的管理,积极做好禁食野生动物处置等相关工作。王章明根据调研要求,重点就我省在贯彻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大《决定》,全面禁止和惩治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严格禁止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物以及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等方面内容作了汇报。

  林健东对浙江省林业局贯彻实施“一决定一法”的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下一步一是要大张旗鼓宣传全国人大、浙江省人大《决定》的精神,使两个《决定》精神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公众的保护意识、守法意识。要持续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真正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要认真总结好的做法和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教育引导公众,尊重自然、尊重生命,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局面。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和工作机制,尽快启动《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修改,要搭建修法工作专班,将条例的修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通过修法,为野生动物的保护提供切实的保障。

  任亦秋就修改《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有关情况指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全国人大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列入修法计划,我省也将尽快启动省条例的修改,以保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律法规体系的完整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在浙江贯彻实施。

  浙江省林业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座谈。(浙江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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