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动态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云南开展“一决定一法”执法检查

2020-07-10   来源:光明日报

【字体:  打印本页

分享到:

  光明日报西双版纳7月9日电(记者刘华东)7月6日至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云南开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在率队检查时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认真贯彻实施《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用法治力量保护野生动物、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6日以来,执法检查组听取了云南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实施《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情况的汇报,前往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亚洲象收容救护和繁育中心,检查亚洲象栖息地保护、亚洲象收容救护和繁育情况;实地走访豪猪养殖场、孔雀园等地,了解人工繁育野生动物企业和养殖户依法经营、转产转型及退出补偿情况。检查组还前往边境口岸、农贸市场,检查各部门联合执法以及打击违法交易、走私的情况,并与各级人大代表、基层执法人员和专家学者座谈,听取他们对贯彻实施《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意见建议。
  沈跃跃对云南省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的做法予以高度肯定。但她同时也表示,云南作为我国特有物种和珍贵濒危物种重点省份,保护野生动物及重要栖息地,打击非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任务依然艰巨,希望进一步加大力度,严格落实《决定》要求和法律规定,依法推动问题解决。
  沈跃跃强调,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既是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安全,也是为了保护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通过执法检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建立“舌尖上的文明”;推动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健全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管理体制以及执法与司法的衔接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推动及时制定、完善野生动物非食用性利用的审批和检疫检验规定,确保人工繁育和利用野生动物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发展;推动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规范管理,为野生动物生存繁衍创造良好的自然生态系统;推动政府、组织、公众共同行动,自觉抵制滥食野生动物,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更好运用法律武器保护野生动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使《决定》和法律成为人与自然共同的守护神。

 

 

【纠错】
无障碍
搜 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