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8月31日讯 为建立健全与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相适应的司法服务体系,近日,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局会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建立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作机制意见(试行)》,探索建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作机制。
根据《意见》,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局将在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涉及的成都、德阳、绵阳、广元、雅安、眉山、阿坝等7个市(州)探索建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作机制。协作内容主要包括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民事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建立公益诉讼司法协作机制、建立生态恢复性司法协作机制等5个方面。《意见》明确,三方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通过建立联席会议、专题协商、共同培训、信息通报共享、联合宣传、各层级深度协作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大熊猫国家公园法治建设合力。
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发展各项事业离不开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履职到位、保护有效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机制,是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局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体制试点工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之举,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大熊猫国家公园环境资源审判的质量和效率,形成具有大熊猫国家公园特色的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格局。目前,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大熊猫国家公园成都、德阳、绵阳、广元、雅安、眉山、卧龙等7个专门法庭已陆续揭牌成立,7月23日,首例大熊猫国家公园范围内涉环境资源案件在雅安法庭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今后,大熊猫国家公园将持续加强多部门跨区域联动,推行辖区内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模式,强化审执协同,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