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2月4日讯 1月27日,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
《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立足阿坝州林草资源丰富、地域、气候条件特殊、人民生产生活都在林区牧区、特殊的宗教、民风民俗,以及新兴旅游业发展、林区建设、防灭火基础设施欠帐等具体情况进行立法。
《条例》实施后,将切实提高阿坝州森林草原火灾治理能力,有效降低人为因素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机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生态安全发挥重要作用,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安排部署。(赵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