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6月28日讯 6月17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锦州市,就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采取实地检查、抽查、召开座谈会、理论测试等方式进行,先后到锦州太和区女儿河街道后白村姚闯养殖场、锦州海关进出口邮件桃园监管中心、松山新区阳光花卉市场和凌海市建业镇大鸨、灰鹤栖息地等进行实地检查,互检组对锦州科技路市场、古塔区花鸟鱼市场等地进行了抽查。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一法一决定”情况的汇报,与有关人员面对面交流,征求相关意见建议。座谈会后,还开展了“一法一决定”知识测试。
检查组对锦州市贯彻落实“一法一决定”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强调要深刻认识“一法一决定”的重要意义,把贯彻落实“一法一决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工作抓紧抓实。要坚持问题导向,完善相关制度,加强部门联动,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野生动物。要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社会共识,引导社会公众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要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市场监管,科学分析,精准施策,推动“一法一决定”在我省持续落地、落实见效。
锦州市表示,将以此次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锦执法检查为契机,严格落实“一法一决定”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为促进锦州市乃至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