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6月9日讯 6月3日,中国林科院资源所召开了新修订《森林法》中森林经营管理内容释义编写讨论会。来自国家林草局规划院、河北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沈阳农业大学、山东农业大学、中国林科院科信所和中国林科院资源所等单位的20位专家参加了研讨。编写组组长、资源所副所长张会儒主持讨论会。为了减少人员来往和聚集,会议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新修订《森林法》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森林经营管理是贯穿森林法修改的一条主线,在新修订《森林法》中作为重点内容得到了加强。为了促进《森林法》的学习和贯彻实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编写《森林法》释义,根据安排,资源所牵头承担了《森林法》中第六章森林经营管理内容的释义编写。本章共有19条内容,涉及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划定和经营管理、林业生产经营服务设施占用林地的审批、森林经营方案制度、采伐森林和林木规定、采伐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伐后更新造林、林业信贷、森林保险、森林认证、木材流通管理等方面。专家们围绕每个条款的释义,各抒己见,展开了深入讨论。通过讨论,统一了认识、澄清了疑惑、理顺了思路,为编写高质量的释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中国林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