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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在法治轨道上扎实推进野生动物保护

2020-06-17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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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轨道上扎实推进野生动物保护

——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纪实

  今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加强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确保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在我区全面贯彻实施,推动各级政府和部门以及全社会在法治轨道上扎实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加快立法,构建地方性法规体系

  “条例草案将野生动物定义为:生活在自然状态下或者人工环境里未经人类驯化的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还是应该附录野生动物保护名录,提高条例的可操作性。”“考虑到我区当下还存在不少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的产业,其中不少还是贫困村脱贫攻坚的项目,为此主张加快立法工作计划,给公众以指引。”……3月27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自治区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草案进行初次审议,大家结合广西实际,提出了相关立法意见,建议相关条款的设定要更具广西特色,让出台后的法规更具操作性。

  近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足广西实际,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地方立法工作,形成了野生动物保护地方性法规体系,为我区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颁布实施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先后颁布实施自治区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自治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等4件野生动物保护的专门法规。此外,我区在相关地方性法规中融入野生动物保护的内容。比如,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不食用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自治区实施森林法办法规定,经自治区政府批准设立的木材检查站,负责查验自治区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自治区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规定,风景名胜区内禁止捕杀、伤害野生动物或者引入未经检疫合格的动物。

  同时,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注重指导设区市在有关地方性法规立法中融入野生动物保护的内容,并指导民族自治县在制定自治条例和有关单行条例中,对野生动物保护作出相应规定。比如,南宁市五象岭保护条例规定,禁止捕捉、猎杀野生动物;北海市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范围为野生鸟类禁猎区;目前已出台的12个民族自治县自治条例,都有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内容。

  有效监督,依法治理成效显著

  广西生物种类繁多,是全国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省区之一,现有野生脊椎动物1906种、高等植物9494种,数量种数居全国第三位。然而我区部分群众存在滥食“野味”的陋习,“野味”市场和贸易巨大,灰色产业链屡禁不绝。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专门召集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会议,要求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督促本市各级政府和部门,确保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内全面准确实施。

  今年4月10日,马山县古零镇小都百屯竹鼠养殖基地、羊山村鹌鹑养殖基地以及县农贸市场迎来一批特殊的客人,这些客人详细询问养殖规模、用工情况、资金来源、市场销售、安全防控和当前的扶贫产业发展等情况,听取养殖户和商户的意见与建议,认真做记录。这是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在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不仅要求有关部门通过树立警示牌、宣传牌等方式,警示违法行为,还通过暗访形式,重点对复业酒店饭店进行检查,防止违法行为反弹。南宁市、桂林市、百色市等部分市、县人大常委会都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在本行政区内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和部门进一步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还结合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以及我区湿地保护立法、红树林资源保护立法和有关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或督办工作,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转请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改进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经过各级人大常委会和各级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在广西得到较好实施。我区加大依法打击非法猎捕、运输、交易、食用行为,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建立了一批野生动物保护区、保护小区,进一步改善了野生动物栖息地环境。

  4月13日,广西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再次出现野生黑叶猴活动的踪迹。有专家指出:“这是在保护区内第6次发现黑叶猴踪迹,表明广西生态环境持续向好,野生动物保护成效越来越显著。”

  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5月22日是“国际生物多样性日”。这一天,在崇左市金龙湖都市休闲公园,市民们沿着“保护生物多样性”主题骑行路线前行,经过“生物多样性驿站”“桂南生物多样性站”两个打卡点,进行闯关回答。8岁的张金玲小朋友在父母带领下,通过扫描十大濒危动物、崇左国家级保护野生动植物造型板上的二维码,获取对应信息。她说:“野生动物是我们的好朋友,如果发现有人偷猎买卖野生动物,要马上告诉警察叔叔。”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关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然要求被人民群众所了解和掌握,才能发挥其应有作用。据了解,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各工作机构按照常委会党组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工作。

  ——利用广西人大讲堂,举办人大机关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全体机关干部聆听专家解读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从野生动物保护立法概况、保护范围、具体制度等方面,进一步掌握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规定;

  ——将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广西环保世纪行活动和广西“生态环境宣传月”。结合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海洋日等生态环境保护主题日,引导公众学习生物多样性知识,树立爱惜爱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督促和支持自治区司法行政、林业、农业农村等部门全面梳理全区相关法规规章,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将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系统学习内容,运用广西普法云、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全面清理排查人工繁育产业,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食用行为。(记者 许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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