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色时报6月18日报道(记者 马雨晶) 6月17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召开纪念草原法颁布35周年暨草原法修改座谈会,总结依法治草经验,加快推进草原法修改工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李树铭出席。
草原法是指导规范草原工作的根本大法。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重要精神思想转化为草原法律条款,成为国家意志。要把重大文件起草、重要制度创设、重大科技项目研究等与草原法修改工作结合起来,把达成共识的思路举措、研究成果,以及草原自然公园、国有草场的试点经验等吸收到法律条文当中,加强顶层设计,健全草原制度法律。要强化协调配合,组织专门力量加强重点问题研究,到基层广泛开展调研,积极与司法部、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沟通联络。
1985年,我国颁布实施草原法,草原工作走上法治化道路。本轮草原法修改,核心任务是要适应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需要,坚持生态优先的方针,努力遏制草原退化趋势,加强草原生态修复,恢复草原生态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