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12月9日讯 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三个“宪法宣传周”。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新林策字〔2020〕834号)要求,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开展“与法同行”宣讲活动。活动时间为11月30日至12月6日,旨在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宪法意识,推动林草系统形成尊崇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
12月3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委副书记、局长阿合买提江·米那木作了题为“以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为统领,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宣讲报告,标志着2020年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宪法宣传周”活动正式启动。活动期间,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要求所属各单位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脱贫攻坚等为重点,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宪法学习宣传主题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一次以宪法或民法典为主题的学习;在新疆林业学校组织开展“五个一”宪法宣传活动;局派驻的“访惠聚”工作队、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充分利用农民夜校、农村“大喇叭”、驻村干部入户宣讲等形式,突出宣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法律法规,着重增强内生发展动力。结亲干部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开展“我和亲戚学宪法”网上结亲活动,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用身边的典型案例宣传宪法精神。通过系列特色活动,全面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法律法规,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尹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