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工作总站党支部召开理论中心组会议,集中深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理论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是国家监委制定的第一部监察法规,是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监察法规制度建设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重大成果。《条例》对监察制度进行科学化、体系化集成,把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法规规定,对实践中反映突出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作出细化规定,实现法规制度的与时俱进。
会议强调,要学深悟透、把握要义。切实把贯彻执行《条例》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相结合,深刻理解《条例》蕴含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要求,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正风肃纪。
会议要求,要以学促知、以知促行。坚持把《条例》充分融入工作中,做到知行合一,更好地履职尽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全面系统贯彻执行《监察法》和《条例》的规定,实现执纪执法贯通,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大家表示,《条例》规定的监察机关有权管辖的101个职务犯罪罪名,是对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底线要求和负面清单。作为党员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强化自身的法治意识,在遵法、学法、守法上做更好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