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修改)》等4项地方性法规列入2021年立法计划,既是依法加强林草事业建设,又是促进林果事业富民增收、高质量发展的法制保障,意义十分重大,任务十分艰巨。
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立法任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日前召开2021年林草立法工作推进部署会,着重对上述4部拟制定或修改的地方性法规进行部署,明确责任分工以及推进时间节点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立法任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草局荒漠处、动植物处、法规改革处、林场种苗处、林果中心等处室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细化分解任务,扎实推进立法调研工作做实做细。要贴近实际,突出地方特色,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同时要符合新时代、新要求。要组成专人专班,提升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派业务骨干全程参与立法。要加强内外沟通协调,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通过座谈、实地走访、征求意见等方式,切实提高立法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圆满完成2021年各项立法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