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检察长”护林成效几何?
安徽检察机关一年推动修复林地3700余亩
“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为安徽林业生态保护构筑起强有力的司法屏障。
2021年3月,安徽省林长制办公室会同省检察院建立了全国首个省级层面的“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一年来,聚焦高质量建设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安徽各级检察机关切实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63件,立案328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1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47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48件,起诉88件,推动修复林地3700余亩,补种树木5万余棵,追偿生态赔偿金370余万元,在10余起案件中探索提起惩罚性赔偿。
——深化林业生态保护司法保障。针对重点领域、重要区域、重点时期开展专项行动,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地资源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等工作。安庆市两级检察机关与林长办联合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专项巡查活动及“回头看”活动,对各县(区)存在的企业非法收购、加工疫木半成品情形,督促当地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对“回头看”中发现的除治不力情况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对负有生态修复义务的当事人,积极推行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等责任承担方式,力求办理一起案件还原一片青山,恢复一片生态。黄山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林案件中,落实“生态修复+认罪认罚从宽”机制,将刑事犯罪嫌疑人是否支付生态补偿金或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情况作为重要因素,纳入量刑建议考察指标。
——细化协作机制落实制度保障。通过建立协作平台、设立协作机构、加强联合行动、建立人员交流渠道等方式,促进“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地落实。全省检察机关会同林业部门常态化开展巡防护林,一年来共开展联合行动200余次,全省共设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官工作室等工作机构39个。坚持“刑事+公益+行政”合力共治的理念,依托“检察一体化”协力解决林业保护中的公益难题。蚌埠市、亳州市等地检察机关分别出台意见,建立了包括检察机关、林业部门、法院、公安机关等在内的“五长五联”协作机制和“三长制”协作机制。
——强化生态保护效果专业保障。在办案过程中,广泛运用磋商、公开观摩庭、联席会议、圆桌会议等方式提升司法公开度,达到双赢多赢共赢。2021年以来,共开展磋商、听证、圆桌会议等数十次。强化科技运用,在鉴定等工作中广泛借助“外脑”,打造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利用快检设备对案件线索进行初步分析研判,利用公益诉讼智慧平台拓展案源,利用无人机、卫星遥感等技术调查固定证据。(周敏 徐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