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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宝鸡市林业局积极宣传贯彻新《种子法》

2022-03-01   来源:陕西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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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决定》,新修订的《种子法》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新《种子法》进一步鼓励育种创新,推进产学研结合。一是扩大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范围。新《种子法》将保护范围由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延伸到收获材料,将保护环节由生产、繁殖、销售扩展到生产、繁殖和为繁殖而进行处理、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出口以及储存。二是强化植物品种原始创新保护。新《种子法》为激励育种原始创新,建立了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明确实质性派生品种可以申请植物新品种权并获得授权,但在以商业为目的利用授权品种时应当征得原始品种权人同意。三是加大假冒伪劣种子处罚力度。新《种子法》提高了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处罚金额,对于货值金额不足2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2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

  宝鸡市林业局将积极加大新《种子法》宣传贯彻力度,增强全社会保护林业植物新品种、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的意识,并深入开展全市林草种苗质量抽检,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切实提高生产经营者依法从业、管理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进一步保障林业用种用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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