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方城县探索“林长+公安局长+警长”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配合联动,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效力,有效保护森林草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方城县林长制工作与公安工作相结合,共同研究林业执法难点、热点和突出问题,打通生态司法保护“最后一公里”。同时,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知法守法、执法依法水平,以森林督查专项行动为载体,广泛开展执法练兵,提高实战能力。组织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全面落实持证上岗。根据执法要求,完善了文字记录,对证据采信理由、依据选择理由和决定裁量理由进行充分说明,做到合法规范、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孔维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