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会议指出,《实施条例》是国家监委制定的第一部监察法规,分为9章287条,与监察法各章相对应,是对监察法的全面细化,有效实现了法法衔接和纪法衔接,是一部全面系统规范监察工作的基础性法规。颁布施行《实施条例》,充分彰显了党中央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正风肃纪反腐的鲜明立场和接受最严格的监督约束的坚定决心。
会议要求,局系统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对《实施条例》的学习,迅速掀起学习《实施条例》的热潮,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完善监察权运行机制的重大意义,强化法治意识,在遵法、学法、守法上做表率。各单位及党员干部要坚决守住法律法规底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实施条例》,以更严的法纪和更高的标准约束自己,做到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时刻系好“安全带”。继续坚持严的主基调,推进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认真履职尽责,推动林草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会后,局党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实施条例》,结合学习自治区第十届常务委员会严格自律若干要求,制定并与所有处级以上干部签订《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