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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林长制五项配套制度

2021-07-26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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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长办公室近日出台林长制省级会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督查制度、考核制度、部门协作制度等5项试行制度。

林长制省级会议制度主要对省级林长会议、省级林长专题会议、省级林长办公室会议3项会议的召集人、参加人员、职责、召开程序和议定事项的落实进行规定。制度要求,总林长每年主持召开会议不少于一次,省级林长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省级林长办公室会议不定期召开。

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主要明确林长制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和工作要求。应公开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开。

林长制省级督查制度主要规定林长制省级督查的内容、主体与对象、方式、程序和结果应用。督查对象为市、县(区)级林长,省级林长制协作单位。省级林长督查根据全省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安排,每年开展一次综合督查。

林长制工作考核制度对林长制工作考核的对象、原则、内容、时间与程序、等次和结果应用进行规定。考核对象为各设区市党委、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和管委会。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工作绩效考评、有关干部综合考评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林长制省级部门协作制度主要对省级部门协作的目标任务、工作职责和协作机制等进行了规定,协作单位包括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和省发改委、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应急厅、审计厅、林业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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