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永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永州市野外用火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加快推进野外用火管理立法工作。
今年初,永州市被纳入全省野外用火立法管理试点市,重点探索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等野外用火管理经验、做法。永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要求坚决守好森林防火底线,坚决打赢森林防火翻身仗,大力支持林火阻隔系统、森林消防蓄水池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将野外用火管理立法增补为年度立法项目。作为牵头起草单位,永州市林业局成立专门班子,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积极主动协调,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完成了草案的起草工作。
《规定(草案)》共14条,具体从适用范围、防火区用火管理、祭祀用火管理、计划烧除、法律追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将重点解决乡镇赋权、分类管理、计划烧除和执法处罚等问题,推动全市野外用火管理实现从“有章可循”到“有法可依”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