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聚焦探索工作机制、铁拳护林、广泛普法3项举措,全面构建依法治林、用法护林、靠法活林的林业生态治理新格局,推动市域治林取得明显成效,既守护了生态“高颜值”,又带来了经济“高价值”。
健全机制,形成守林合力
来宾市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体系,健全林长制网格化体系,开展一林一护、一乡一警、一片一技、一村一策“四个一”基础工程建设。2022年以来,四级林长以问题为导向协调解决问题,涉及人员1.5万人次,全市选聘护林员3349人,打通治林“最后一公里”。
来宾市林业局与市公安局构建破坏森林资源行政案件与刑事案件衔接的常态化协作机制,畅通行刑衔接渠道;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确保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与生态效果有机统一;开展“加强司法审判与林业行政执法协调配合备忘录”协作、国土资源项目建设用地与林地行政审批联合协作,实现涉林问题信息共享共治。
制定林长制11项配套制度,创新建立林长制“三个导向”工作制度,今年3月以林长1、2号令形式发布森林防火和林草资源管理“双十条”措施,压实各级林长治林责任。来宾市经验获国家、自治区林长制简报推广4次,2021年、2022年林长考核来宾市均获优秀等次。
聚焦短板,破解治林难题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武宣县28座矿山违法占林问题,来宾市县联动运用林长制“543”工作法,采取“五条铁律”推动矿山违法占林整改,判决涉及非法占用林地有关人员29人,行政处罚942万元,修复总面积101公顷。
发挥林长统筹作用,层层签订防火目标责任书,全面压实网格管理责任,守好村头、山头、人头,实行森林火灾(火警、火情)有奖举报,有效遏制森林火点高发态势。今年1月,来宾市林业局获评2019—2021年度全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先进单位。
围绕设计、审批、采伐关键环节,推进涉林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一窗受理”“一站式办理”服务,在全区率先完成林木采伐许可权限赋权乡镇工作,打通审批服务“最后一公里”。今年1—7月,全市林木采伐发证蓄积量233万立方米,同比增长20%。
广泛宣传,凝聚护林共识
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宣传讲座等形式,推动林业法律法规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使广大群众爱林护林意识进一步提高。2022年以来,累计发放林业普法宣传资料8万多份。
针对乱砍滥伐、林地纠纷等案件频发问题,联合司法部门普法护“绿”,深入村屯、林区等开展巡回审判,邀请村民、林农旁听庭审,以案释法,打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全市开展巡回审判涉林案件5起,旁听庭审群众超过500人。此外,通过公众号、报纸、宣传单等以文字、小视频的方式广泛发布警示案例28起,达到“以案释法”“施教并行”效果。(韦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