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国家林草局驻大兴安岭专员办与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签订森林资源监督与环境资源审判共建协议,并就典型案件开展研讨座谈。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打击破坏林草资源犯罪行为,加强判决后林地回收和植被恢复监督,提升林区依法治林水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案情通报、信息共享、经验交流、综合保障等方面加强协作。
双方表示,将以共建协议为起点,通过融合职能,发挥资源监督和环境资源审判合力,深入践行“两山”理念,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一致的生态环境保护模式,积极探索恢复性司法理念林区实践,保护好大兴安岭森林资源,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为推进林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和林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