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首个野生动物司法保护令在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红星、杨林等7个片区落地实施,为扬子鳄保护增添有力的法治“护身符”。
扬子鳄是我国特有的珍稀物种,已在地球上生存2亿多年,素有生物进化史上“活化石”之称。然而,近年盗掘扬子鳄蛋、在保护区放置捕猎装置等违法行为时有出现,严重威胁该珍稀物种的生存。为增强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保护令提出九条禁止性规定,全面禁止猎捕、杀害、出售、购买、利用、食用扬子鳄以及破坏其生存环境等行为。这些措施不仅覆盖扬子鳄的主要栖息地和自然庇护所,更为其提供了全方位司法保护。(马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