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熊猫国家公园范围内的国有和集体所有自然资源都是大熊猫国家公园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98年天然林保护工程启动以来,大熊猫国家公园芦山片区内国有林由所在县林业局落实了天然林保护的森林管护责任,而同属于公园内的集体林部分未落实有效的管护责任。在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期间,为切实加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与所在社区建立共建共管共享的利益和保护共同体,大熊猫国家公园雅安管理分局与芦山片区3个乡镇8个村签订了大熊猫国家公园集体所有自然资源合作保护协议,将芦山片区集体林全部纳入协议管护。
为切实落实集体自然资源管护责任,2021年4月,大熊猫国家公园雅安片区利用国家公园补助资金50万元,在芦山片区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内集体协议管护及野生动物肇事补偿试点,积极探索生态保护与补偿机制。一是通过落实22人员,对84314亩集体林进行管护,通过设卡、监测、人工巡护等方式,有效落实了集体自然资源管护责任,使国家公园内国有和集体自然资源得到同等保护,实现了国家公园内网格化管理全覆盖;二是通过长期向国家公园周边居民宣传大熊猫国家公园相关保护和发展政策和法律、法规,逐渐提高了当地居民自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意识,并积极参与绿色产业发展,极大地推进了芦山大熊猫国家公园的建设。三是通过聘请当地百姓参与巡护,同时补偿困难群众,惠及国家公园内社区居民189户,有效解决了国家公园内及周边就业、增收等问题,真正让百姓感受到国家公园建设的福祉。截至目前,该项目已进入阶段性验收。(蒋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