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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规范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生态损害赔偿衔接机制

2023-01-1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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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联合召开广西完善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生态损害赔偿衔接机制新闻发布会。

会议发布消息,2022年12月,为推动林业工作“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向纵深发展,广西林业局、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厅经过深入研讨,对照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两法衔接”相关规定,总结归纳广西近年来林业工作“两法衔接”的实践探索和基层工作经验,围绕解决具体实务中遇到的新问题,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七部分33条,创下6个“全国首次”。一是全国首次提出的三大机制进一步在司法层面得以完善。包括明确报案方式及对应提交资料等均作出明确规定,并规范了报案、线索通报、行刑衔接工作中常见的七种文书格式,操作性、指导性更强。二是在全国首次明确五大证据规则。一举解决其中特别突出的五大证据的适用难题,便利证据调查,节约林业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三是在全国首次从证据学的角度解决“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难题。四是在全国首次以衔接机制的形式发挥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涉林案件审理中的积极作用。《意见》明确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为涉林公益诉讼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并依职权积极配合出庭说明情况;并明确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职权提起森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五是在全国首次明确规范了涉林案件相关检察监督业务。《意见》确立的通报机制,建立案件线索通报与移送等机制,消除部门信息壁垒和协作配合屏障,解决了长期制约检察监督案件线索发现难的瓶颈问题。六是在全国首次规范了行刑衔接等相关的7种法律文书和8类常见案件的移送范围,有效避免了衔接工作中的手续模糊、对接不协调等问题。

《意见》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国家、广西相关部署要求的具体行动。对推进广西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生态损害赔偿衔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四家单位将从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层级执法监督等方面抓好贯彻落实,更好地推进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更有力地保护好广西的绿水青山。(翁旋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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