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1月27日讯 2020年,重庆市林业法治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顺应上位法要求,加快推进林业地方立法修法,完善林业法治体系,不断推动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强化立法修法工作。结合重庆市野生动物保护和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实际,经科学论证和风险评估,争取重庆市政府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市政府334号令)。根据形势需要,将修订《重庆市野生动物保护规定》《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制定《重庆市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纳入2021年立法修法计划报告市人大、市司法局,积极做好调查研究、评估论证等准备工作。
二是适时清理法规规章。配合市人大、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开展了涉及野生动物保护领域、交通和卫生健康领域、《民法典》《森林法》实施、法治政府建设12个市级事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专项清理工作,提出对《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重庆市实施全民义务植树条例》《重庆市绿化条例》等进行全面修改建议。
三是规范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市政府、市司法局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等有关要求,突出过程管理及信息公开,出台了市级湿地公园管理、公益林调整与纠错、新一轮退耕还林业主承包管理、湿地名录管理、林业植物检疫登记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多次清理确定现行有效的涉林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共8件、市林业局规范性文件26件,及时在市林业局官网予以公开发布。(重庆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