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林长制”工作,全省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聚焦主责主业,以服务“林长制”为基础,推进建立“一林一警”“森林警长”等系列新制度,构建责任明晰、协作有效、打防结合、治理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机制。
一、突出制度建设,助推合作共赢。
一是列入考评指标。福建省公安厅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组织开展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强化部省交办线索核查,维护林区安全”纳入2021年度省厅对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综合考评的内容,压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在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设立“林长+警长”制联络室,下属直属支队所辖森林派出所配套建立“森林警长”工作制度。三是研究部署推进。加强与国家林草局驻福州专员办、省林长办等部门沟通协调,召开“林长+警长”制座谈会,探索推进“林长+警长”制工作。四是深化执法协作。省公安厅会同省林业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健全公安机关与林业部门保护森林资源协作机制的意见》,重点围绕信息共享、安全保卫、行刑衔接、执法行动、联合督导等方面建章立制;森林警察总队与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共商《武夷山国家公园森林资源保护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实施方案(试行)》,实现武夷山国家公园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提档升级。
二、发挥地方特色,筑牢绿色堡垒。
各地公安机关结合地域特色,发挥基层优势,先后建立配套制度。南平、三明等设区市和14个县(区)在本级林长办设立工作联络室。三明市公安局会同林业局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一林一警”工作机制的通知》,探索建立“警长”服务“林长”工作模式。龙岩市公安局印发《关于对应“林长”配套设置“森林警长”的实施方案》,采取“一对一”方式,成立森林警长办公室,设立市县乡三级“森林警长”。泉州市公安局和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泉州市联合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维护林区稳定工作三项制度的通知》,建立联席会议、联动打击、联合督导“三项制度”。漳州市公安局委派森林警察支队主要负责人担任林长办副主任,抽调民警到林长办挂职。莆田市仙游县出台《仙游县“森林110”工作方案》,由县公安局牵头,依托110指挥中心,实行24小时值守,统一受理全县涉林案件、事件和群众举报、求助。
三、强化担当作为,狠抓工作实绩。
一是强化专项打击。以公安部“昆仑2021”“昆仑2022”专项行动为总抓手,先后联合林业、海关等部门开展“绿盾”“清风”“黄金狙击”等系列专项打击行动,重点开展打击破坏林木林地资源犯罪“坚碧战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亲野战役”、森林火灾肇事犯罪“断薪战役”等三大战役。二是强化大案攻坚。2021年,部省共挂牌督办案件80起,挂牌督办数同比上升53.8%,破案率达100%。今年第一季度,已挂牌督办案件9起,侦破7起。三是强化宣传排查。主动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自媒体平台,拓宽线索来源渠道,2021年共摸排核查线索3028条,核查部省级交办线索259条,循线立案35起。会同国家林草局驻福州专员办、省林业局开展“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保护野生动物守护绿色家园”“爱鸟周”等主题宣传,集中开展以案释法、送法上门活动。全省各级森林警察队伍共开展宣传教育1390余次,分发宣传材料7.1万余份,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信息91次,努力营造严打声势,增强群众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