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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99位林长守护云南林草资源

2022-01-13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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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云南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提前半年建成省到村五级林长体系,并在全国率先建立由各级人大、政协负责的林长制督察体系。截至2021年底,云南全省共设立各级林长36999人,明确了责任区和工作职责,确保山有人管、树有人栽、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目前,云南省级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云南省落实林长制工作方案》,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全部印发了实施方案,1419个乡镇(街道)、13569个村(社区)均制定了工作方案。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成立了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林长制领导小组,设置了林长制办公室。全省共设立各级林长36999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其中:省级总林长2人、林长16人,州(市)级林长211人,县(市、区)级林长2009人,乡镇(街道)级林长13432人,村(社区)级林长21329人。

云南在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中,各级林长一体部署、上下联动、同步推进,下沉开展巡林,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督导,及时发现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高效、高质抓实林长制推进工作。从省到县,建立总林长令发布机制,出台林长制会议、林长巡林、工作督察、信息工作、部门协作和考评办法等6项制度。联合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林长+森林警长”工作机制,支撑和保障五级林长体系规范、长效运行。围绕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重要生态系统保护、生态修复、灾害防控、产业发展、深化改革等重点工作,建立“突出问题、重大风险和重点任务”三张清单。

云南省林长制办公室要求,各级林长办要以问题为导向,持续深入推进林长制落地落实,抓紧完善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制度体系,以推行林长制求突破、解难题、出成效,促进云南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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