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太原市林长制办公室发布消息,太原市制定了《太原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方案》和《太原市林长制市级会议制度》《太原市林长制市级工作督查制度》《太原市林长制市级部门协作制度》《太原市林长制市级工作报告制度》《太原市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并经市级总林长批示同意,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已印发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相关部门。
太原市出台的林长制工作方案和五项制度,立足实际,针对性提出各级林长在建立林长体系、完善工作制度等七方面的工作任务,逐条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责任。重点围绕强化基层建设、加大投入保障、强化部门协同、强化监测能力四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特别提出积极探索设立“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守护绿水青山。
下一步,按照太原市市级总林长的统一安排部署,市林长办将开展督导检查等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制度落地见效,为建设美丽太原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