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网10月23日讯 根据省政府立法调研计划要求,10月13日至18日,湖南省林业厅政策法规处、国有林和森林公园管理局与省政府法制办经济立法处组成调研组,专程赴益阳市、常德市、张家界市、怀化市和湘西自治州就《湖南省湖南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修订)进行了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听取了各市州以及桃江、石门、永定、凤凰等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关于森林公园管理有关情况汇报和对《条例》初稿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深入桃花江、夹山寺、天门山、南华山、中坡5个国家森林公园进行了实地考察,就森林公园建设管理面临的突出困难与问题专门征求了森林公园管理机构的意见。
本次调研旨在了解森林公园管理现状特别是亟需通过立法解决的问题,并就《条例》初稿听取各地意见。通过实地调查了解,征求基层修改意见。
《湖南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于1995年颁布实施,至今已达20年。20年来,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取得了长足进展。截至目前,全省共建立森林公园126个,总规划面积49.05万公顷。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森林公园的森林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矛盾日益突出,建设和管理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而现行《条例》明显滞后,难以满足当前森林公园建设管理的现实需要。为此,省林业厅积极争取,将《条例》的修订列入了2015年省政府立法调研计划。(湖南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