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预决算 > 直属单位预决算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调查规划设计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07-23   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调查规划设计院

【字体:  打印本页

分享到:

家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调查规划设

 

2020年度部门决算

 

 

 

 

 

 

 

 

 

 

二○二一年七月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五)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作业设计调查、更新造林普查及实绩核查、年度森林资源监测、森林资源采伐限额编制、湿地资源调查与监测、林业专项调查、林业碳汇集量与监测评估、林业区划、林业总体规划设计、林业生产各项设计、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可行性报告编制、提供林业调查劳务服务、林业工程咨询、森林认证、林业司法鉴定、资产评估、生态效益评估等工作。为林业生产、经营、管理、培育和利用森林资源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我院成立于一九八二年,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的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共有19个科室。其中包括机关科室4个。(政治处、财务科、办公室、离退办)。业务科室15个。(成果与网络管理室、档案科、林业咨询室、总工办、生态工程室、信息中心、生产技术科、森林资源监测一室、森林资源监测二室、森林资源监测三室、森林资源监测四室、规划设计室、碳汇计量监测室、数据管理与软件开发室、资产评估室)。

院人员编制180人,现有职工175人,其中行政职务4人,正高级职称8人,高级职称62人,中级职称34人,助级职称30人,技术员1人,技师31人,高级工3人,初级工1人,普工1人,退休职工62人。遗属补助4人。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img1

 

 

 

 

 

 

img2

 

 

 

 

 

 

 

 

 

img3

 

 

 

 

 

 

img4

 

 

 

 

 

img5

 

 

 

 

 

 

img6

 

 

 

 

 

 

 

 

 

img7

 

 

 

 

 

 

 

 

 

 

 

 

 

 

img8

 

 

 

 

 

 

 

 

 

 

 

 

 

img9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20年我院总收入3798.74其中2020年收入3684.48万元2019年基本支出结转12.83万元;非财政拨款结余101.4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985.08万元,占总收入的52.26%;其他收入1699.40万元,占总收入的44.73%2019年基本支出结转12.83万元,占总收入的0.34%非财政拨款结余101.43万元,占总收入的2.6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985.08万元。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调查规划设计院当年从中央财政取得的资金。 2020年决算数较2019年决算数2330.14万元减少345.06万元,降低14.81%,主要是按照统一要求压减非刚性、项目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1699.40万元。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调查规划设计院在财政拨款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包括编制占地可、经营方案、一类调查、二类调查、利息等。2020 年决算数较2019年决算数 1790.38 万元减少90.98万元,降低5.08%,主要是我院生产任务收入减少。

(3)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101.43万元。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调查规划设计院在当年的财政拨款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4)上年结转基本支出结转12.83万元。已在本年度全部支出。

 

 

2、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调查规划设计院2020年度总支出 3798.74 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3686.74万元,占比97.05%;项目支出 112万元,占比 2.95%。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69.51万元。主要用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调查规划设计院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以及职业年金支出 2020 年决算数较 2019 年决算数 381.47 万元减少11.96万元,降低3.14%,主要原因是我院于2020年10月退休人员工资由省社保中心支付

2)农林水支出(类)3241.85万元。主要用于我院的工资福利支出、公用支出等基本支出和设备购置、房屋修缮等项目支出2020年决算数较2019年决算数3480.85万元减少239 万元, 减少6.87%,主要原因是按照统一要求压减非刚性以及项目支出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187.38万元。主要用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调查规划设计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的支出。 2020决算数2019年决算数188.64万元减少1.26万元, 减少0.67%,主要原因是购房补贴的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调查规划设计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5.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56.68万元,决算支出369.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我院离退休人员工资及职业年金支出。 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事业单位离退休结转12.83万元,用于2020年离退休经费支出

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财政拨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441.02万元,决算支出1441.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我工资、津补贴等人员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69.5万元,决算支出16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是我院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7.88万元,决算支出17.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是我院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调查规划设计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5.91万元,其中人员经1771.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4.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维修费、劳务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调查调查规划设计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五) 政府性基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调查规划设计院无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经营预算,无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支出 

(六)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调查规划设计院织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包括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资产运行维护72万元、直属事业单位设备购置40万,共计项目2个, 涉及资金1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项目绩效自评平均分98分。从绩效自评情况看,我财政项目立项程序完整绩效目标设置合理,工作能有序开展,资金使用规范,达到项目预期绩效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益。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调查规划设计院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2.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调查规划设计院2020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18万元,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201231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调查规划设计院还未完成公务用车改革,现有公务用车2,从2014年10月起封存至今。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调查规划设计院从上级财政部门取得的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 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调查规划设计院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调查规划设计院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调查规划设计院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

(七)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

业发展目标所生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调查规划设计院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反映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调查规划设计院的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反映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调查规划设计院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调查规划设计院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调查规划设计院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补贴。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纠错】
无障碍
搜 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