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调查规划设院
2020年度部门决算
二○二一年七月
目 录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五)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作业设计调查、更新造林普查及实绩核查、年度森林资源监测、森林资源采伐限额编制、湿地资源调查与监测、林业专项调查、林业碳汇集量与监测评估、林业区划、林业总体规划设计、林业生产各项设计、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可行性报告编制、提供林业调查劳务服务、林业工程咨询、森林认证、林业司法鉴定、资产评估、生态效益评估等工作。为林业生产、经营、管理、培育和利用森林资源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我院成立于一九八二年,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的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共有19个科室。其中包括机关科室4个。(政治处、财务科、办公室、离退办)。业务科室15个。(成果与网络管理室、档案科、林业咨询室、总工办、生态工程室、信息中心、生产技术科、森林资源监测一室、森林资源监测二室、森林资源监测三室、森林资源监测四室、规划设计室、碳汇计量监测室、数据管理与软件开发室、资产评估室)。
我院人员编制180人,现有职工175人,其中行政职务4人,正高级职称8人,高级职称62人,中级职称34人,助级职称30人,技术员1人,技师31人,高级工3人,初级工1人,普工1人,退休职工62人。遗属补助4人。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3)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101.43万元。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调查规划设计院在当年的财政拨款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4)上年结转基本支出结转12.83万元。已在本年度全部支出。
2、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调查规划设计院2020年度总支出 3798.74 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3686.74万元,占比97.05%;项目支出 112万元,占比 2.95%。具体情况如下: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调查规划设计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5.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财政拨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441.02万元,决算支出1441.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我院工资、津补贴等人员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7.88万元,决算支出17.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是我院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调查调查规划设计院2020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调查规划设计院无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经营预算,无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支出 。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调查规划设计院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2.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调查规划设计院2020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18万元,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调查规划设计院从上级财政部门取得的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 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调查规划设计院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调查规划设计院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调查规划设计院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反映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调查规划设计院的基本支出。
(十)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反映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调查规划设计院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调查规划设计院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调查规划设计院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