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全国绿化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关于开展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取得显著成效,涌现出一批国土绿化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激励全社会支持参与国土绿化事业,推动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全国绿化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通知明确全国绿化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从事国土绿化相关工作的有关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部队、社会团体等。全国绿化劳动模范评选范围:从事国土绿化相关工作的有关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具有行政事业编制社会团体中非干部身份的在职工作人员,企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现役士兵,农民等。全国绿化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从事国土绿化相关工作的有关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具有行政事业编制社会团体中的在职干部,现役军官等。以往获得“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全国绿化劳动模范”“全国绿化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在近5年内又作出新的突出贡献的除外。
此次计划表彰名额共600个,其中全国绿化先进集体300个、全国绿化劳动模范150名、全国绿化先进工作者150名。2021年是全民义务植树开展40周年,将从600个名额中拿出100个,用于表彰一批积极参与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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