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加强中国东南沿海保护地管理以保护具有全球意义的生物多样性”项目是由全球环境基金通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资助的国际项目,是中国保护地体系改革规划型项目的子项目之一。项目国内执行机构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自然保护地管理司牵头执行,林草调查规划院负责具体实施。
项目侧重于沿海生态系统,采用标志性的中华白海豚作为指标和旗舰物种,以新的基于生态系统的多个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办法,通过以下三个策略或项目组成部分,以实现项目目标。
第一部分:加强海洋保护地法律框架和扩大海洋保护地网络并使其充分纳入有关政策规划。这将扩大保护地面积,提高海洋保护地保护全球重要的生物多样性的能力,以及试点创新机制,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充分纳入海洋空间规划,改善海洋保护地法规和提高保护地可持续财政机制。
第二部分:提高海洋保护地和生态敏感区管理的示范。这将加强海洋保护地项目的三个试点区的管理有效性,提高海洋保护地工作人员能力,增强社区的参与,并通过参与行动以及执法和提高意识减少海洋保护地当地乃至更宽范围海洋景观区的特定威胁。
第三部分:沿海栖息地和物种的监测、评价及信息共享。项目将建立一个有效沿海保护地网络将中国东南沿海的保护地连接起来,并搭建一个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知识和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具有全球重要意义的生物多样性进行研究和监测的协调,确保项目得到有效实施。项目同时在中国沿海地区乃至全国范围更为广泛地分享项目经验。
有关本项目的详情可向本次招聘联系人索取。
项目于2019年正式启动实施,根据项目设计和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项目工作人员,参与项目的日常管理活动。
二、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
(五)熟练掌握电脑操作及办公软件的运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7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包作为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GHYZP2023@126.com,邮件主题及压缩包文件名均为:沿海保护地项目+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完整清晰、真实有效。报名材料包括:
1.求职信
2.中英文简历。
3.已获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等证书扫描件。
4.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如有)扫描件 。
6.有关业绩等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要求项目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审,对初审合格者,将电话通知参加面试,未接到电话者,视为初审未通过,将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将由项目办公室组织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拟决定聘用人员由项目办公室进一步了解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根据了解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聘用形式为项目聘用,签署项目劳务协议,薪酬待遇依据单位劳务人员管理和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
七、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10- 87999110 84238003
联系人:孙老师 马老师
纪检监督部门电话:010-84238002
附件:招聘具体岗位及要求
岗位:海洋保护地网络协调员(1人)
1.工作地点:北京
2.工作时间:全职(至项目结束2024年10月2日)
3.资格要求:
(1)自然保护或传媒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至少5年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工作经验;
(2)具有与不同利益相关方保持有效沟通以及安排利益相关方会议/研讨会方面可资证明的能力;
(3)较强的沟通能力,具有与不同利益相关方(包括政府、媒体、私营部门、大学等)进行联络的出色能力包括网络管理、社交媒体、示范文稿、会议和媒体;
(4)出色的计算机应用技能,尤其精通微软Office的所有应用程序;
(5)过硬的书面表达能力,包括草拟宣传材料、发言稿等必要的项目文稿;
(6)出色的中英文写作和表达能力;
(7)联合国机构或其他国际项目工作经验为加分项。
4. 职责
在项目经理的监督指导下,海洋保护地网络协调员将负责推动海洋保护地之间的协调和沟通,与相关的咨询和分包合同负责人密切配合,职责包括:
(1)搭建海洋保护地网络,收集相关各方意见制定完善海洋保护地网络章程和相关管理办法等;
(2)协助建立海洋保护地网络指导委员会/理事会和秘书处,并定期组织召开所需会议;
(3)启动并运行海洋保护地网络;
(4)协助建立专题海洋保护地网络工作组并每年举行会议
(5)组织每年各省之间轮流召开海洋保护地网络年度会议,发布电子简报等;
(6)与其他地区的海洋保护地网络分享经验;
(7)争取在外部资金(包括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及企业)的支持下,使网络长期制度化运行;
(8)建立基于GIS的数据管理和信息共享平台,并起到初始联络员和服务人员的作用;
(9)与相关咨询专家和组织的协作,协调落实与海洋保护地有关项目产出的各项活动;
(10)制定项目的沟通交流计划,并将其与年度工作计划相结合,与项目利益相关者协商进行每年更新并协调实施;
(11)协调项目知识管理产出的执行情况,并促进知识学习和相关的项目经验分享;
(12)其他与项目宣传推广有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