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和复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进入复试人员名单
复试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 代码 | 岗位名称 | 岗位招聘人数 | 姓名 | 准考证号 |
1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物保护监测中心 | 2601 | 规划标准处、调查监测处专业技术岗 | 2 | 刘 彤 | 26012307 |
2 | 郑苗淼 | 26012309 | ||||
3 | 苏 畅 | 26012310 | ||||
4 | 刘 欢 | 26012312 | ||||
5 | 单博文 | 26012316 | ||||
6 | 吴怡宁 | 26012323 | ||||
7 | 张少卓 | 26012334 | ||||
8 | 吕青昕 | 26012339 | ||||
9 | 黄磊磊 | 26012347 | ||||
10 | 刘杰阳 | 26012348 |
二、复试形式
复试总分 100分,采取面试形式进行。
面试包括文字写作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2个环节。先进行文字写作能力测试,时间30分钟,满分100分;再进行结构化面试,每人时间2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人岗相适等情况。文字写作能力测试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按照30%、70%的比例计算复试成绩。
初试和复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被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人选和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
三、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5月28日(星期二)下午13:00-18:30
地点:国家林草局动物保护中心4号楼312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4号楼312)
四、有关要求
1.考生务必于面试当日下午13:00到场,进行资格复核。面试开始前 15分钟(下午13:15前)考生仍未到场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还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在校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考生须确保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真实准确。
3.考生必须遵守复试考场纪律,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陪同人员一律不准进入考场。所有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将手机、智能手表等通讯设备关机或调至静音模式并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复试完考生须离开考场,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室。
4.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于有作弊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复试资格。
5.体检与考察人选名单及有关安排将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211.167.243.189/LYJBM/xxfw/portal/inde x.jsp发布),请注意查询并保持手机畅通。
6.复试期间交通、食宿费用由考生自理。
联 系 人:代老师
联系电话:010-84239768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物保护监测中心 2024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