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社会在职人员复试人员名单和复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进入复试人员名单
各招聘岗位复试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 代码 | 岗位名称 | 岗位招聘人数 | 姓名 | 准考证号 |
1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物保护监测中心 | 1201 | 调查监测处专业技术岗 | 1 | 刘 畅 | 12010120 |
2 | 潘德林 | 12010132 | ||||
3 | 董力轩 | 12010138 | ||||
4 | 王俊娟 | 12010140 | ||||
5 | 赵世强 | 12010148 | ||||
6 | 1202 | 综合管理处管理岗 | 1 | 李睿珺 | 12020152 | |
7 | 秦 天 | 12020210 | ||||
8 | 李晓芳 | 12020220 | ||||
9 | 邓 玥 | 12020240 | ||||
10 | 刘 岩 | 12020241 |
二、复试形式
复试总分 100分,采取面试形式进行。
面试包括文字写作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2个环节。先进行文字写作能力测试,每人时间30分钟,满分100 分;再进行结构化面试,时间2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人岗相适等情况。文字写作能力测试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按照30%、70%的比例计算复试成绩。
初试和复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被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人选和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
三、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下午13:00-18:30
地点:国家林草局动物保护中心4号楼312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4号楼312)
四、有关要求
1.考生务必于面试当日下午13:00到场,进行资格复核。面试开始前 15分钟(下午13:15前)考生仍未到场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本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能够证明本人留学身份和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考生须确保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真实准确。
3.考生必须遵守复试考场纪律,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陪同人员一律不准进入考场。所有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将手机、智能手表等通讯设备关机或调至静音模式并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复试完考生须离开考场,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室。
4.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于有作弊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复试资格。
5.体检与考察人选名单及有关安排将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211.167.243.189/LYJBM/xxfw/portal/inde x.jsp发布),请注意查询并保持手机畅通。
6.复试期间交通、食宿费用由考生自理。
联 系 人:代老师
联系电话:010-84239768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物保护监测中心 2024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