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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8-06-27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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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2018年全国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系列访谈。安徽省林木种苗总站钱滕站长谈林木种苗发展与法治建设等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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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省林木种苗总站站长 钱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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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国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系列访谈(三)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中国林业网在线访谈节目。2018年是全国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决定在今年开展“全国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严厉打击种苗违法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全面提高林木种苗质量。为此,我们今天特别邀请到了安徽省林木种苗总站钱滕站长,来谈一谈林木种苗发展与法治建设等大家非常关心的话题。钱站长,欢迎您。  ( 06-27 09:00:28 )


    [钱滕] 主持人好,网友朋友们好。  ( 06-27 09:00:49 )

    [主持人] 近十年来,我国林业发展实现了历史性的转变,国家加大对林木种苗的投入力度,建设了一批林木种苗的工程,保障了我们各项林业重点工程的实施。您能不能介绍一下安徽林木种苗建设的具体做法和发展的总体情况呢?  ( 06-27 09:01:42 )

    [钱滕] 好的。安徽属我国南方集体林区,安徽是林木种苗大省。每年新育苗面积6~7万亩,年生产合格苗木7亿余株,年可采收种子60万公斤,良种穗条3亿支以上。全省苗木花卉生产规模达260万亩,产值180亿元。截至2017年底,全省已建有国家级和省级林木良种基地3万余亩,建有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1万余亩,保存林木种质资源2万余份,国有苗圃64个,经营面积5万多亩。到目前为止,全省总共审定林木良种有163个,全省造林良种使用率在80%左右。林木种苗的投资也是持续稳定的增长,过去五年,全省林木种苗完成中央和省级的投资有1.39亿元,其中中央投资9千多万,省级是5千多万元,有利促进了全省林木种苗工作的蓬勃发展,保障了林业和国土绿化对种苗的需求,强劲推进了绿化安徽、生态强省目标的实现。  ( 06-27 09:03:45 )

    [钱滕] 总结一下我省林木种苗有这些特点:林木种苗供给充裕、良种基地已成规模、林木种质资源得到较好的收集和保存、林木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基本形成、林木种苗执法体系初步建成、苗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正在进行、林木种苗信息化平台在持续发力。  ( 06-27 09:04:01 )

    [钱滕] 第一,关于种苗供应。现在每年供应的苗木有7亿多株,前两年我们每年都维持在10亿多株。现在根据我们全省的造林任务,安徽的造林任务,现在每年实际使用的也就是三分之一多一点,也就是二亿多株,也就是说整体上苗木供给是非常宽裕的。但是也存在一些少量的乡土的珍稀树种,我们还要进行调剂,包括山核桃,这个品种是我们这几年正在大力推广的,省委省政府在财政上拿专项资金来做这项工作。从种子来说,包括苗木来说,现在还处于短缺的现状。  ( 06-27 09:05:23 )

    [钱滕] 第二,我们林木良种的基地已经成为我们省里的中坚力量。前面说了我们有国家良种基地9个,省级的有15个,我们整个良种基地的面积达到接近3万亩,挑起了全省林木种苗繁育的一个重担,规模挺大的。  ( 06-27 09:05:47 )

    [钱滕] 第三,我们林木种资源保存和收集。我们省里面现在已经收集各类竹子的活体,也就是种质资源,包括变种、变型种有30万多株,收集各类油茶种质资源381份,因为油茶是安徽一直重点发展的木本油料树种。  ( 06-27 09:06:05 )

    [钱滕] 另外,我们还建立华东楠、香果树、银缕梅、小勾儿茶等优良的种质资源接近600公顷,这样使我们省里面的珍稀物种、珍稀的种质资源得到较好的保护。  ( 06-27 09:06:48 )

    [钱滕] 第四,林木苗木繁育体系已经基本形成。我们省以国家和省级重点良种基地为骨干,联合社会资本,形成一个上下一致、互相贯通的林木种苗繁育推广体系,把重点的繁育放在我们的国有国家和省级的重点良种基地,繁育成功以后,通过企业进行深化和推广,这样产生非常好的效益。既控制了我们种质资源的品质,也满足了我们社会对良种珍稀树种的需要。  ( 06-27 09:07:28 )

    [钱滕] 第五,林木种苗执法体系。我们省的执法体系已初步建成,制定和完善了新《种子法》配套的相关法规和标准,完成林业主管部门对林木种苗总站执法的委托。同时,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了我们的执法水平。  ( 06-27 09:08:17 )

    [钱滕] 第六,苗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正在有序开展。从全国来说,(苗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是非常紧迫的一项工作。我们全国每年的种苗供给量达到300亿株,但是使用量只有100亿株,种苗同质性非常严重,也就是同一个品质差异化很少,没有什么个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现在面临的任务就是怎么调结构,转型升级。  ( 06-27 09:08:59 )

    [钱滕] 第七,发挥种苗信息平台作用。安徽肥西花岗是我们国家一个重要的苗木花卉平台,也就是中国合肥苗木花卉交易大会,这个交易大会连续举办15届了,今年16届。(今年苗交会)已经得到了国家会展办的特别批准,目前正在筹备这项工作。从去年来看,效果非常好。去年我们不仅邀请了国内的一些大型的育苗企业、育苗采购商、规划设计院参加大会,同时还邀请了美国、荷兰等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国际企业来参展,效果非常好,而且非常轰动。我们初步估计了一下,去年苗木交易大会的交易额达到了23.9亿元。通过一个交易大会的召开,对整个以合肥为中心的这样整个苗木花卉交易(市场)起到一个很好的浓厚的氛围(的营造)。(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对平台的建设,主要是想通过线上线下这样同步的交易,让我们苗交会,不仅三天办展,而且变成全年常年办展,我们(要)打造一个永不落幕的苗交会。  ( 06-27 09:11:01 )

    [主持人] 随着生态建设和城镇绿化的快速发展,林木种苗市场需求不断扩大,种苗生产经营也逐渐成为重要的产业。在种苗依法管理的过程中,如何构建公平、公正、和谐的林木种苗发展环境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钱站长,请您谈一谈有关林木种苗法治建设的具体做法和成效?  ( 06-27 09:12:25 )

    [钱滕] 围绕林木种苗执法检查,安徽省主要做了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和新《种子法》相配套的相关的法规和标准;二是加强我们的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的建设;三是分层级开展《种子法》培训;四是规范管理林木种苗行政许可;五是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六是建立林木种苗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七是持续开展林木种苗“双打”。“双打”就是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假冒伪劣林业商品。  ( 06-27 09:13:56 )

    [钱滕] 第一是完善和新《种子法》相配套的相关的法规和标准。经省政府同意,印发了《安徽省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和《安徽省林木种子检验员考核办法》;与省人大和省法制办沟通,启动了《安徽省林木种苗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安徽林木种苗管理条例》是2002年制定的,现在和新《种子法》很多内容、章节都不太相适应,所以我们要抓紧重新修订,已纳入2018年安徽省政府立法的预备项目。同时,先后制定了相关的标准,如《安徽省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标准》、《油茶苗木标准》、《山核桃标准》、《杨树标准》等,这(些)都是作为整个执法配套的标准,这样使我们在执法过程当中,有标准可依。   ( 06-27 09:15:15 )

    [钱滕] 同时,我们也订购了国家级统一编制的《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和《林木种苗标签》两个行业标准,另外,我们统一印制了林木种苗标签和档案表格30余万份,这样我们全省使用的一些表格都是一致的,很规范。以前的林木种苗的档案都是碎片化,不系统、不规范,全省统一制作,这样就非常好,效果非常好。  ( 06-27 09:16:08 )

    [钱滕] 第二是加强我们执法队伍或者执法能力建设。我们全省16个市,到目前为止有12个地级市,40多个县林业主管部门都设了专门的林木种苗机构、配备了林木种苗检验检疫仪器,保证我们省市县各级都能同步开展林木种苗质量检测,不要把整个负担压到我们省里面。  ( 06-27 09:17:25 )

    [钱滕] 第三是分级开展新《种子法》的培训,提高我们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2016年、2017年、2018年连续三年,每年都要分层级开展新《种子法》的培训。每次培训的专题不同,2016年是新《种子法》刚颁布的时候,重点是新《种子法》的条款进行逐项解读,讲解新《种子法》和老《种子法》的差异。2017年,我们针对良种审定、档案管理、标签使用来进行培训,现场答疑、现场考核、现场检查,非常有针对性。2018年,我们开展了《种子法》执法培训。我们选取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按照国家林业局统一印制的处罚文书,让我们参会人员现场填写,效果非常好。  ( 06-27 09:18:50 )

    [钱滕] 这三年省市县三级新《种子法》培训的次数应该有100多次,培训人员有九千多人次。通过培训,也确实使我们的林木种苗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整体都提高了。  ( 06-27 09:19:24 )

    [钱滕] 第四是规范林木种苗管理的行政许可。林木种子质量许可制度是林木种苗执法的重要抓手,我们省首次对全省合法的、有效期内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进行了一次摸底,把摸底情况录入全国林木种苗许可证管理信息系统。到目前为止,我们录入了1700多家。对我们的发证卷宗、发证规范性进行审查,发现我们前些年在发证有效性、归类管理和资料不全、发证日期方面还是有一些错误。录入全国管理系统以后,规范管理,使我们整个管理规范有序。  ( 06-27 09:20:22 )

    [钱滕] 第五项是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制定实施清单。这项工作也是这几年启动的,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我们对《主要林木品种公告》、《对种子企业试验数据有造假行为的处罚》、《林木种子进出口生产经营审核》、《林木种苗供求信息发布》、《林木种苗质检机构质检员培训》、《林木种苗技术服务》、《对林木良种减少经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的补偿》、《本省重点保护的和可利用的林木良种资源目录公布》等8项省级政务信息资源调查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形成实施清单,规范行政服务行为。  ( 06-27 09:21:36 )

    [钱滕] 第六项是建立林木种苗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新《种子法》修订以后,加大了处罚的力度,比如对生产经营加重处罚,由违法所得以前的5-10倍,提高到(现在)货值金额的10-20倍,但是在执法过程当中,怎么界定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和量化,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减少执法的弹性,提高执法的效率和质量。  ( 06-27 09:22:11 )

    [钱滕] 第七项是持续开展林业“双打”。就是我前面说的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假冒伪劣林业商品。一是每年制定发布安徽省“双打”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二是联合执法。联合多部门,如森林公安、森林病虫害检验检疫站、木竹检查站、科技等部门,联合执法。并且主动同各级工商、质检等部门联系,这样全程范围的多部门联动,重点对假冒伪劣林木种苗的经营等行为进行联合执法,采取全线出击、重点突出,督查办案相结合,形成强大的执法威慑力。三是省级重点督察,省林业厅每年对我们林业执法行动重点督察,对典型案件进行重点督察、督办,重点案件的督察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四是把林业“双打”工作纳入常态化工作。我们从省到市县各级都成立了林业“双打”工作领导小组,都指定专人来负责“双打”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都设立了“双打”工作的举报电话,电话号码向社会公布。同时,在安徽林业网上设立打假专栏,及时发布和更新全省“双打”的资讯,接受社会的监督和举报。各级林业种苗管理机关也积极参与“双打”的各项工作,及时报送和发布我们林业系统“双打”的文件和信息,每个月的打假数据按时上报。及时查阅全省两法衔接平台,这是我们安徽一个独创。两法就是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跟踪我们林业侵权假冒案件的最新进展。  ( 06-27 09:25:17 )

    [钱滕] 另外,我们配合省打假办,每年完成全国打假办对我们省打假工作的一个绩效考核,我们省林业厅还组织对我们16个市打假工作进行考核。市里打假考核,纳入地方政府、社会综合治理考核评估系统。从这两年情况来看,纳入综合考核评分,对政绩进行考核,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从总体情况来看,我们省的“双打”工作已经步入一个常态化管理的状态。尤其2017年,打假工作力度明显提升。过去两年,我们省林业主管部门总共组织8000多人次参加打假工作,有效遏制了安徽省林业生产和流通领域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我们省林业系统连续七年在国家打假办绩效考核中取得满分的好成绩。通过这种上下联动、考核,联合执法,确实使我们“双打”工作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效。  ( 06-27 09:26:32 )

    [主持人] 林木种苗是保证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今年是全国林木种苗的行政执法年,对于这次活动开展有哪些主要内容和典型案例?  ( 06-27 09:27:24 )

    [钱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把2018年定为林木种苗执法年,这是非常有意义的一项工作。我们省也高度重视,我们收到国家打假(执法年)方案以后,首先制定省内方案。因为各个省内的一些差异,我们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统一要求,结合我们省的实际情况,细化了打假(执法年)方案,制定我们全年的林木种苗执法的活动方案,这个方案我们也以正式文件下发到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形成双向联动。 第二是开展培训,主要是从怎么加强操作方面的培训。请专家现场出题,然后让实训人员现场答题,现场审理、查卷,然后现场统一检查,非常受大家欢迎。大家认为这种培训收获满满,培训效果非常好。  ( 06-27 09:28:18 )

    [钱滕] 第三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的执法工作。根据部署,我们建立了涵盖全省的林木种苗交易市场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名录库,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实施细则和检查结果公开机制,保障执法行为的公平、公正、公开。2017年,我们省第一次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共抽查了6家省级发证育苗企业,发现1家企业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过期没有续办,最后注销了他的生产经营许可证。2018年,我们按照10%的比例来抽取“双随机一公开”的企业,抽中3家,目前检查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 06-27 09:29:44 )

    [钱滕] 第四是联合执法。联合执法是安徽的一个法宝,也是这几年行之有效的方法,今年我们继续按照既定的方案有序开展。  ( 06-27 09:30:16 )

    [钱滕] 第五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从2017年开始,我们按照新《种子法》的要求,加大处罚力度。截至到今年5月底,我们省共查处了各类林木种苗违法案件24起,涉案金额有6万多元,罚没金额达16万元,这是我省非常大的突破。2017年前,每年都是零案件申报。以前不是没有,是没有查处。查处以后,及时曝光,将24起案件的卷宗录入我们两法衔接平台,教育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种子法和相关标准,提高依法从业的意识。  ( 06-27 09:31:17 )

    [钱滕] 第六,谈两个具体案件。我们比较典型的两起林木种苗执法案件。案件一是某个非法经营假种子案件。2018年3月份,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林木执法(人员)在开展林木种苗例行检查时发现,有一个行为人驾驶着汽车,汽车上面搭载了国槐,是一种槐树苗木,没有附标签,他是3月8日从江苏省徐州市某个公司里面购的国槐苗木,销往安徽省阜阳市的某个公司,没有附有标签。按照《种子法》第四十一条、四十九条有关规定,涉嫌违法经营。发现以后,我们的执法人员通过现场取证查实,今年3月14日,宿州市埇桥区林业局依照《种子法》第七十五条和《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对该非法经营假种子案予以立案,最后处以没收非法经营假种子并处罚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 06-27 09:32:31 )

    [钱滕] 另外是一个无证生产苗木案件。萧县某林场无证生产苗木案件。2017年11月份,安徽省宿州市萧县林木种苗执法人员在林木种苗执法例行检查时发现,萧县某个林场无证生产苗木。违反《种子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涉嫌无证生产。经过执法人员现场查实,2017年12月8日,宿州市萧县林业局依照《种子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对该案件予以立案,最后处以责令整改并处罚款四千元的行政处罚。  ( 06-27 09:33:41 )

    [主持人] 在林木种苗的法治建设当中,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林木种苗的法治建设过程中还存在着哪些困难、问题和对策?  ( 06-27 09:34:17 )

    [钱滕] 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和非常深刻的问题。林木种苗执法处在起步阶段,是非常艰难的一项工作,有很长的路要走。安徽林木种苗执法,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我们还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第一,执法人员和执法机构还存在不愿意执法、不敢执法、不会执法现象,执法时底气不足,腰杆不硬。第二,林木种苗从业者到管理者,林木种苗法治意识淡薄。第三,省市县林木种苗执法队伍还不够健全,既懂林木种苗技术,又懂法律知识的人员少。第四,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对象还比较单一。  ( 06-27 09:35:34 )

    [钱滕] 针对这些问题,我也做了一些思考,有三点探索性的建议。  ( 06-27 09:35:56 )

    [钱滕] 第一,我们要寻求新突破,在提高执法意识、增强执法能力上下功夫。从林木种苗执法事业长远发展来看,如何从根本上调动各级种苗执法机构和人员积极性,推动各级具体执法人员的执法意愿,让他们愿意执法、善于执法、敢于执法,还要从内部制度和外部促进、总体构架三个方面努力。内部制度要树立种苗人的责任主体意识,解决不愿执法的问题,积极开展林木种苗相关培训,使各级林木种苗机构的执法人员能熟练运用我们的法律法规、行业知识,解决不会执法的问题。针对执法人员不敢执法的问题,应该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和我们的容错机制。制定相关的考核和办法时,要确保各级林木种苗机构和人员的相关权益,可以分区域进行试点,制定行政执法的容错机制,减轻执法人员执法可能带来的心理上的压力,减少执法者承担的风险。外部促进可以从全国绿化委员会、各级绿化委员会、各级人大和政协的作用,协调国土、农业、林业、水利包括军队等部门共同配合完成林木种苗执法工作,多部门协同。发挥各级人大的监督智能,监督各级种苗机构认真开展行政执法,发挥各级政协的提案功能,给林木种苗行政执法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 06-27 09:37:07 )

    [钱滕] 第二,我们要理清思路,建立健全执法机构,完善人员配置。目前我们还需要打破林业系统内部僵局,从根本上改变“只有种苗人搞种苗”的现状,按照新《种子法》的要求,建立健全执法机构、完善人员配置。可以从三个渠道来构建林木种苗执法机构和人员:一是在林业重点地区,委托林木种苗管理机构构建专门的执法队伍,从事林木种苗执法工作;二是在林业非重点地区,林业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林业系统内其他部门开展林木种苗执法工作;三是在城市,由园林市政、城市行政管理等部门组成综合执法队伍,从事林木种苗行政执法。  ( 06-27 09:38:21 )

    [钱滕] 第三,我们要转变思路,要明确执法对象,丰富执法内容。各级林木种苗执法机构和人员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应该将行政执法对象由单一的林木种苗生产者,扩展为林木种苗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将监管环节由原先的生产延伸到销售与使用环节,使得更多的内容纳入执法监管范畴,从而更加确保林木种苗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性。  ( 06-27 09:39:37 )

    [钱滕] 总之,我们要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美丽中国为总目标,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总任务,严格按照2018年“安徽省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地完成林木种苗执法年的各项活动,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苗行为,努力营造诚实守信、依法从业的林木种苗发展良好氛围,全面提高林木种苗质量,为推深做实安徽林长制改革,进一步优化林业发展环境和提升新时代林业现代化建设水平夯实林木种苗基础。  ( 06-27 09:40:57 )

    [主持人] 谢谢您,相信您的意见和建议会启发我们更多的广大网友朋友们去关注我们种苗法制化建设。林业发展,种苗先行,加强林木种苗的法治建设,我们的林业才会更有生机和活力,才会更有希望和前途。感谢收看今天的在线访谈节目,我们下期再见。  ( 06-27 09:4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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