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自然保护地是我国自然保护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海洋强国战略的重要基础,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载体,更是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自1963年我国第一个海洋保护地—辽宁蛇岛老铁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以来,迄今已初步建成了以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含海洋公园)为代表的海洋保护地网络,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推动陆海统筹、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加强全国海洋保护地统筹规划、推动发挥综合效能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会同自然资源部开展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编制完成《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进一步完善海洋保护地空间布局,调处历史遗留问题和矛盾冲突,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海域面积约10万平方公里。考虑到海洋生态系统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我局在国家公园整体布局方案中,还规划布局了5处海洋类型的国家公园和陆海统筹的国家公园。
同时,自然资源部组织编制的《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全国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将海洋保护地的规模和布局等作为重要内容统筹纳入规划范围,加强海洋生态功能重要和生态系统脆弱的区域的保护。
下一步,我局将协同自然资源部进一步加强海洋保护地规划、设立及范围调整等工作,统筹好与国土空间规划、海岸带规划、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的衔接。
二、提升海洋保护地的管理水平和投入力度
《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已正式印发,均把加强海洋自然保护地建设作为重要内容,明确要求全面提升包括海洋保护地在内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资源保护管理水平和生态服务质量。
“十四五”期间,我局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投入,完成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建立健全监测监管体系、系统布局管护巡护与公众教育等业务保障性设施设备建设、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等重点任务。
三、打造海洋保护地监测的技术和人才体系
自2020年起,我局加强与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合作,定期开展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地的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建立了全国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管理平台,不断加强监督管理。我局还加强与各海洋科研院所的合作,积极配合科技部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海洋领域启动了“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为提高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水平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
同时,自然资源部2021年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体系的通知》,提出构建中央和地方分工协作、高效运行的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业务体系,在海洋生态调查、监测、评估、预警等工作中,优化布局包括海洋自然保护地在内的监测体系。
下一步,我局将协同自然资源部持续做好海洋自然保护地监测、监管和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工作。加强与各海洋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合作,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