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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林草碳汇价值实现机制的提案”复文(2023年第04000号(资源环境类251号))

2024-02-01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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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加强对天然次生林和草原碳汇项目方法学的开发

  近期,生态环境部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建议,我局组织有关专家,编制了森林、草原、湿地等碳汇项目方法学,方法学包括适用于符合项目开发条件且具有减排增汇贡献的各种森林、草原和湿地类型。目前,主管部门正在组织对提交的方法学进行评估遴选,将择优发布减排效果明显、社会期待高、技术争议小、数据质量可靠、社会和生态效益兼具的方法学,完善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体系。下一步,我局将积极跟进方法学的遴选和发布工作,并为方法学实践应用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关于尽快出台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

  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可以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抵销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近期,生态环境部正在组织修订《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将促进对减排增汇有重要贡献的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并进入碳市场获取项目减排量收益。

  三、关于设立体现林草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试点

  为落实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关于“建立健全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工作要求,202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联合印发《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明确了基于行政区域单元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的指标体系、具体算法、数据来源和统计口径等,将生态系统固碳价值纳入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为推动建立经济发展与生态产品总值“双考核”制度、参照总值核算结果的生态产品保护补偿制度提供了重要依据。当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推动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法制化。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研究完善体现生态系统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推动解决生态保护补偿实践中的难点和堵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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