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公告 > 林草政策

【字体:  打印本页    【下载】 分享到: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十四五”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业务类型
发改振兴〔2022〕14号 资源司
发布时间 一一 时效状态
2022年01月12日 国家林草局政府网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十四五”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行动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林草局:

  为贯彻落实《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2021—2035年)》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十四五”时期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的重点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林草局会同相关部门编制了《“十四五”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行动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十四五”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行动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林 草 局

2022年1月5日

   

  

  

  相关链接:《“十四五”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行动方案》印发

【纠错】
无障碍
搜 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