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21日,国家林草局科技发展中心在北京大兴举办林草新品种及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培训班,来自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草主管部门相关人员以及中国林科院、国际竹藤中心、各林草类高校等60多人参加培训。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李菊丹就“新《种子法》实施后植物新品种保护的难点问题及应对”作专题报告。河北好望角律师事务所律师于仁春结合实际案例就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实务进行授课。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林草局科技发展中心相关负责人分别就《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林草植物新品种行政执法、转化运用及惠农、受理审查授权程序流程进行专题解读和讲解。 (柳玉霞)